五分钟公民社会讲座引发的思考

2006年9月22日星期五


\t\t\t\t那天和军佬走左去听“从公民社会到和谐社会”。
后来因为一个妹妹有事,只听左五分钟左右的课,就已经走左。
好可惜。好想听完。需然只有五分钟,却已拓宽了我的思维。

其中有一句感确很深就是老师的那一句“我可以不同意你的意见,但我要用我的生命捍卫你发出意见的权力。”
有什么比这更好的理解宽容。这是一种多高的境界?

老师说以民为本,那么民就必须有自己的想法。这点我却从来没有思索过,或者这也是最近一段时间思考社会问题总是只停留在某一层次,始终抓不住更重要的地方的原因吧。

摘录
公民社会为非政府化,而且必须存而文化传承。

公民社会的四要素:权利、自由、责任、参与
公民社会的最重要的精神--宽容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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